公路規定 |
鐵路規定 |
壓力表校準周期 |
使用時間超過6個月 |
千斤頂使用個月 |
1.0壓力表校準周期為周,0.4壓力表校準周期為個月 |
張拉次數超過300次 |
千斤頂張拉作業達300次 |
壓力表作業張拉達300次 |
使用過程中千斤頂或壓力表出現異常 |
次使用前 |
更換用油規格、使用超過允許偏差、發現異常故障時 |
千斤頂檢修或更換配件 |
千斤頂經過大修,或漏油嚴重,經拆修以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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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千斤頂與壓力表必須配套標定,配套使用 |